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奶奶去世了,叔叔去世了,姑姑再婚十多年了,叔叔的女儿和姑姑一起去了,但是户籍和奶奶的笔记本,我爸爸也去世了,房地产证是奶奶的名字,我想问一下。 根据遗产继承人的顺序,我的阿姨,我的母亲,叔叔的女儿,我的妹妹和我自己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还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2020-05-18 08:3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和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1.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确定遗产份额。
    2.如果没有遗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前妻或前夫的子女,配偶,再婚后生育的子女,再婚后共同生活的前妻或前夫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遗产。
    3.同一顺序继承人不平均分配的特殊情形: A.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B.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C.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D.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以上就是再婚遗产分割问题的答案
  • 出嫁的女儿是否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要看父母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后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所以,只要有遗嘱指定女儿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前提,这位女儿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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