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与前妻离婚协议如下:2个孩子一儿一女归男方,监护权是男方,砖厂赠予给子女,等小孩满18周岁后由男方过户给其名下,在此期间男方只有经营权力,出租转让买卖都不能,债务88万多归男方偿还,房子和石场归女方所有(其子女亲戚等无权干涉),现在对于债务无能力偿还,砖厂无能力经营,可不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已经离婚4年了,因为女方现在一直干涉砖厂不准搭建工棚,不准出租,现在觉得当初签的离婚协议书很不公平,女方生的小孩又比男方大2个多月,女方嫁的老公又是男方的好友及工作伙伴,现在觉得当初签的协议存在欺骗,可以打官司吗?跪求答案

离婚
2018-09-28 11:2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主要是明确财产分割,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协议离婚是需要 写离婚协议书的,离婚协议书中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有明确的约定,办理离婚手续后,按照离婚协议书有约定的内容抚养孩子就可以了。
    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回避了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原则上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 至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争取孩子意见。
  • 离婚协议书(有孩子)范本 协议人:某某,女 ,××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某, 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某、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某某与某某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4、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5、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 元人民币。
    6、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7、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元。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六、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