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处女朋友之间,她借的钱,我用我的卡交给她的账,超过2万日元,现在我们分手了,她把卡还给了我,但是她没有还钱,我去她家找她好几次,她不承认我花了2万日元以上,借给我
-
怎么打借条?借条做为一种常用文体,其使用是表明双方借贷关系,也是保障履行正常债务关系的最有效凭证。对于借条的书写格式及要领,可按以下方法步骤来做为参考。
首先要注重格式的规范性。
通常借条由三部分组成,标题(即“借条”字样)、正文以及署名(由借款人和借款时间组成)部分。
其次,要写明借款事项及原因,以及借款的金额,同时要用大写来标明金额的多少。
借条不包括还款相关事项,如需则需要另附还款相关协议。
另外,对于借条,在书写时应选择较大字号的文字,以防止被恶意修改。
-
关于借条中的抵押: 如果借条中写道债务人提供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或者提供其他人名下房产、车辆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如果是房产,不仅需要房产所有的权利人签字确认,还应当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抵押行为不成立。如果是车辆,不仅需要车辆权利人签字确认,也应当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抵押行为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附法律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
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没有订立欠条,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借钱事实的有力
证据,如果是私下借钱,不能提供证明借钱事实的证据,如果起诉的话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