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驾驶小型车从东向西行驶,对方驾驶电动三轮车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两人受伤,通过警察出口的责任书,我们是主要责任,是对方的次要责任,我的车全部危险,100万三责任,向法院起诉,我向对方赔偿吗

2020-05-18 12: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就可以起诉,或者在提出保全车辆申请后,法院查封裁定书下发后的15日内起诉。
  • 发生车祸后对于处理结果有异议,例如赔偿不合理、保险不赔等情况,可以采取起诉的维权方式,起诉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起诉状、证据等,涉及金额较大或者严重车祸最好有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