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没有项目就被征收了。 征收半年后,政府征收补偿费30%,给我们征收的费用带来了一定的损失。 现在,我们被征收的土地在过去4年以上,没有被开发利用。 我该怎么办呢?

2020-05-18 13:2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你好 ,发生土地征用纠纷问题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忙处理,能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因为征地补偿产生纠纷的,经协商不能处理的,可以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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