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专家: 我想咨询一下无合同的工伤赔偿问题。 伤者:我父亲,场景,在农村,邻居建房,以无合同的雇佣关系参与邻居的建房工作,提供伙食,工资以日计算,无合同,但是雇佣关系确实存在。 伤情:左腿脚后跟骨折,腰椎两节错位性骨折,医疗费手术费等8万之多,需卧床3月才能下地,现在即将到3个月。 费用因为爸爸已经买了农村社保医保,所以通过各种绿色通道报销了大半。 请问,我爸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要求赔偿有没有什么问题或者影响? 如果赔偿我们该走什么流程? 按照法律,我们应该要求赔偿多少,或者赔偿百分之几?百分比的基数应该是报销前的还是报销后的?应该包括哪些赔偿条目? 我们要求对方报销后剩下的医疗费是否合理?(大概剩下一半,伙食费,车旅费等等都不算在内) 此问题希望法律专业人士来回答,很紧急,请针对我的问题进行回答并进行其他不要的补充,回答的好我可以加分,非常感谢!

工伤索赔
2018-09-28 12:5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1.工伤程序是否聘请律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需工伤职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自己决定是否聘请。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 你的情况,首先应该进行工伤认定,认定申报由单位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如果单位不申报,你也可以自己在一年内进行申报,如果需要治疗休息,停工休息期间工资照发,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所需费用工伤保险部门承担,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承担,具体是否需要休息,由医院做出,并且开具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休假证明,伤愈之后,进行伤残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才可以得到补偿,不达到伤残等级的没有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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