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被我爸爸打了,他们应该在工地和我爸爸几个人喝酒。 工地老板也没关系,把人送回去也没关系。 我父母以前有一份纸质离婚协议书。 应该如何保护母亲的权利。

离婚
2020-05-18 18:2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实际上是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确定了一条标准——该笔债务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一方频繁发生借款行为挥霍一空但另一方却毫不知情,或者夫妻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故意发生借款行为,以期通过离婚时对方偿还部分欠款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
    如果一概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借款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判决由双方共同偿还,显然有悖法理,因此法院在处理婚姻期间的借款时,都会审慎地审查该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以及用途,从而确定该笔债务的性质,最终判定债务的承担者
  • 你好,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直接向当地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 您好,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