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和两个朋友喝醉酒伤了警察被抓,那两个已经保释在外,他已经在看守所四个月了,文件到法院也快一个月了到现在还没开庭审理,当事人也说不追究责任了,也活动了就是没啥动静。请问有啥办法?有空请速回答,谢谢!

刑事辩护
2018-09-28 13:4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关押的最长时间是30天,如果侦查机关认为应当逮捕关押的,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前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拘留加审查逮捕的时间最长37天。如果决定逮捕的继续关押,如果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应当释放,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理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可以联系法官了解  
    一、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 刑事责任的概念是指,实施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不危害社会,或者法律明文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则不用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