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在房地产公司工作,申请后,公司会从我的工资中扣除2个月前支付的工资,想听听这种合法性吗?平日的工作也总是加班到9点,没有加班费,不加班就罚款的我可以拒绝加班,或者申请加班费吗?

2020-05-18 20:5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2、加班费的发放额按照工资基数核算,国家规定的加班费: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假日加班是工资的300%。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员工追讨加班费,提请劳动仲裁然后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
  • 员工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能协商一致最好,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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