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什么我男朋友关在看守所都一个多月了怎么看守所得人还没通知家里人是判还是不判呢!是不是只要家里人没有接到通知就代表不会判刑啊!一般被抓进去的关多久看守所人才会通知家里人啊!是不是没有通知就没有那么严重啊!我很急!请知道的朋友告诉我好吗?谢谢了

刑事辩护
2018-09-28 13:4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拘留期限通常在14天以内,然后转为逮捕,期限为2个月,期满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为
    1.5个月,再送法院审理,期限为3个月。期间的时限可以延长。
    上述时间段都属于没有判刑的时间段,关押地点都在看守所。 
    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刑事拘留一般期限为十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七日。
  •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您好!进了看守所,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一般情况下,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特殊情况有特殊的规定)。第二个阶段是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审查起诉阶段最长一个半月。第三个阶段就是审判阶段,也就是到法院了,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受理公诉案件后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宣判(特殊情况有特殊的规定)。三个阶段加起来,最长是
    6、7个月。谢谢阅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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