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的订婚,女人一直住在我家里,吃了我所有的钱,今年给了他家的礼物,我没有去,她和她的大哥一起去了田野,打电话不要回答,说分手,她有男朋友,我现在想退休,怎么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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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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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的解释
(二),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既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如此明确,仍存在法律问题。诚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在一起
同居了,礼金仍然可以返还,甚至可以说是全部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你们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及财物,女方应当返还。若对方拒不返还,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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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不管是谁提出的分手,只要两个人没有领结婚证,男方带着
证据,提出要回给女方的彩礼,女方应该返还。
【3】如果不返还,男方可以诉讼到人民法院,要求女方返还。
法院会支持男方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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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请直接向有管辖权的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到当地
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
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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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