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解释的故意伤害罪 怎么减轻处罚

刑事辩护
2018-09-28 14:49: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我国《刑法》、《未成年保护法》都有相关的规定,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任何任何罪不需负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需要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8种暴力犯罪负刑事责任,对已满1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已经达到我国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需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相关的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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