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事情是该先去劳动局仲裁吗?等仲裁后由劳动局找老板理赔吗?另外请问八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我爸工资在2500左右,但没有薪资单及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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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老板不发放工资是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一般处理单位拖欠工资的是可以分四步走的:
1、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大),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工资;
3、员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仲裁工资支付;
4、仲裁后单位拒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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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伤害应该赔偿项目: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
二、赔偿途径:
1、双方协商;
2、构成犯罪的,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不支持精神赔偿。
3、单独提出民事诉讼。构成犯罪的,等刑事案件审判完毕提出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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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劳动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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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