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公司注销了。 现在注册新公司,原公司房地产证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工商局出示证明,要求原公司盖章,原公司如何盖章,家里有原公司的印章,合法吗? 什么?

2020-05-19 12:2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一)申报不实的;  
    (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三)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权利人。”  拥有房屋产权证书的主人,应该注意妥善保管有关证书和身份证件,切实对自己的利益做到谨慎的呵护。不要等到自身利益被侵犯的时候才恍然大悟,后悔当初的不小心。如果发现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益被非法侵犯,是登记机关的错就追究登记机关的责任,即使是有人伪造材料,即使是登记机关只有形式上的审查义务,也要懂得这种行为是可以注销的,要及时提出异议和提起诉讼。
  • 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 您好,需要按规定进行补交,是否罚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处理,另外查询下工商部门是否将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建议委托律师帮助您沟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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