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去世了,遗产没有留下,妻子作为合法的继承人,被宣布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的话,妻子可以不偿还债务吗

2020-05-19 15:34: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丈夫去世,无遗嘱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丈夫死后债务偿还:
    1、要看这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要偿还;
    2、如果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应当在继承丈夫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
    丈夫去世,配偶继承丈夫遗产的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丈夫生前债务,以继承的遗产范围为限。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丈夫死后债务是由继承者完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