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休息日的前一天,上司问我休息日能不能上班,公司没有说必须上班,上司答应上班。 结果,第二,我生病了。 忘了向公司请假,上司不上班,能不能去劳动仲裁,还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我工作了一个多月。 我说基于打工每月工资的80%,合理吗?

仲裁
2020-05-19 15:4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兼职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可能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你好,是的,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以起诉解决
  • 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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