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要我借钱做担保人,然后在贷款合同上我写道,担保人不担保金钱。现在借款人没钱还,我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2020-05-19 17:19: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合同作为单务合同,贷款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后,其风险都是由贷款人承担。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减少借款的风险,近些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中越来越多地采用担保的方式。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采取以下担保方式: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连带责任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在借款人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的范围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抵押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字的话,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至于连带还是一般责任,看合同约定,未约定视为连带。
  • 担保人依法应对所担保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被担保人债务期限届满不履行,视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不同,由担保人承担清偿一般担保责任或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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