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不能过正常的生活了!我被贷款逼了!我不欠他们一分钱!我给了他们客户!借款人跑了!他没有钱,他没有钱!他们现在也打我!

2020-05-19 18:0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欠款无力偿还时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
  • 无力偿还欠款时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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