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9年年底,朋友在下班途中被一小面包车撞上,造成左手骨折。住院期间,公司曾经派一律师找他详谈,公司答应帮忙报工伤,但要签一份协议,要求免除公司那部分的赔偿,也就是只领工伤险的那部分赔偿,公司不赔钱。因为当时肇事司机太赖皮不愿意出钱,公司答应签协议后会帮忙追讨那部分的赔偿,无奈之下朋友签下此协议。恢复后,曾经去做工伤鉴定及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分别为工伤9级、交通10级。交通事故那部分赔偿于今年5月份从某保险公司领到,工伤赔偿在保险基金那部分的也已经拿到了。现在朋友准备辞职了,了解到公司应该要赔偿10个月的工资,但有签当初的协议,请问当初那个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公司耍赖不给钱,应该怎么做?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仲裁大致流程要多久?

2018-09-28 18:1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发生争议,要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而认定工伤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后,还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职工才能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 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后,即可与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结算。
    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工伤职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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