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次事故中,受害人的家人向负责全家财产赔偿的人撒谎,说只要赔偿,他就不会让负责人进监狱,结果是回来了,钱,而是让负责人进监狱。

刑事辩护
2020-05-19 19:14: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过程中,起诉要求赔偿以离婚为前提,在提起离婚之诉的同时可提出对方要求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和其他赔偿,你可以以此为由要求法院依法进行相应的判决。
  • 哪些损失需负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人赔偿:  1固有利益赔偿范围  固有利益是合同法和侵权法共同保护的对象,它与正在缔结的合同本身无关,它是相对独立的。固有利益若受到侵害,即使合同成立并得到履行也无法恢复,因而必须通过缔约过失责任来予以救济。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  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致死的还应包括丧葬费的损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  有人提出固有利益是否包括精神利益的问题,笔者认为固有利益不应包括精神利益,因为在缔约过失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难以确定,法律亦无明文规定,且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是对信赖利益的保护,倘若缔约过失责任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无疑过分扩大了适用范围,加重了过错方的责任,不利于交易的进行。故就固有利益损失中的人身损失而言,不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而限于对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赔偿。  2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直接损失主要包括:
    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间接损失主要包括:
    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亦即丧失与第  三人签订合同机会所蒙受的损失;
    2.利润损失,即无过错方在现有条件下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损失;
    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
    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并且笔者赞同对损失赔偿的范围作出更为具体的限制,即赔偿的上限不得超过缔约非过错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的因合同不成立或被撤销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也不能超过合同成立及履行后所能获得的利益。由于我国合同法没有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作出明确的规定,有待在以后的立法中予以改进。
  • 发生意外事故会出现很多种情况,要根据事发的具体情况来定,举个例子:如果员工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申请工伤认定,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老板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在刑事法庭上,受害人家属的律师作用相当于原告代理人,他的职责是控诉被告人以及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家属带来的伤害和损失并据此索赔;
    受害人的律师不能进行刑事辩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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