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08年到一个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中,那时候未签署劳动合同书,也一直未帮我缴商业保险,到2017年至如今企业与我签了2次大半年的劳动合同书,如今企业要解雇我,我都想再次工作中下来,我该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20 06:44: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