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你好,我是厨师,2018年6月6日下午下班途中摔倒,左肩受伤。 我一时有29分钟的比率。 我上了五天夜班,直到六号下午一点钟我才下班。 这不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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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首先必须要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还需要在认定书里面明确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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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下班时摔倒的,建议申请工伤认定,来确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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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下班途中摔倒的,若非本人主要责任摔倒导致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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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