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描述:在公司是做业务的,由于所销售的库存有6个月未处理,某副总要求从我们工资中扣除这此库存折算金额,但未经我们同意扣了,且没有发放满足最低资960元的要求。此举是否违法?我该怎么做?

2018-09-28 23:5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需要具体分析,例如,用人单位代扣工资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属于用人单位扣除工资的正当理由。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税务机关应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具体可按5项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 劳动者最低工资由国家直接规定,那么哪些工资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下列劳动报酬不应计算在最低工资中: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包括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和住房补贴等;

    (4)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通常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 任意对劳动者任意扣工资的行为违法,一旦发生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法中是没有企业对员工罚款的相关规定的。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对于用人单位任意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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