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十年前去上学是为了一个三岁的新账户,所以从那时起我用了一切以后的账户,但现在我们当地的警察局必须注销我以后常用的账户,我怎么办才能保留我以后的账户,注销以前的账户?

消费者维权
2020-05-20 13:38: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的户籍,其对应的身份证,是不能恢复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  
    2、因此,当事人只能凭本人在本地的常住户口本原件,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注销”,即去掉,撤消,消除、销毁。“注销户口”,是指将原登记在册的户口消除、撤消。
    按照户政管理规定,一般情况下,户口一经登记,不会轻易注销。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户口才会被公安户籍部门注销:
    一是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
    二是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凭公民因私出境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
    三是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国外定居的,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四是公民失踪超过一年仍查无下落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可以按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五是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
    六是公民死亡的。
  • 户主的年龄有规定吗?
    1、要明确的是我国现在没有户籍法,现在施行的还是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该条例第五条规定,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3、根据以上规定,户主还真没有年龄上限!
  • 孩子上学户口问题涉及很多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孩子户口跟谁,会影响孩子以后的上学问题吗?孩子户口跟谁,对于孩子以后的上学问题会有一定的影响的。
      
    1、如果户口不是同一个村的,会影响孩子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就读学校。新《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如果户口不是同一个地级市或省份的,会影响孩子高考志愿的填报和大学的录取情况。现在很多大学会对大学所在地的考生进行适当的照顾,拨出部分招生指标给当地的考生进行填报。当地考生既可填报该所大学面向当地的专业,又可填报该所大学面向全省的专业。通常面向当地的专业的投档线会比较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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