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卖房子,和对方签订了预付款合同,收到了两万元的预付款,但合同不是我签的,我姨妈签的我的名字也没有委托书。 现在我妻子又不想卖了,如果按照法律,这个契约有效吗

2020-05-20 16:2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申请办理卖房委托书需要公证,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是单身证明等,如夫妻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委托等;
    5、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委托合同签订后即可生效,合同上的盖章或者签字必须是亲自盖上去的,没签字没盖章不具备法律效力。
  • 认定委托代理合同的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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