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四千块钱给一个人。 他说马上还钱,结果还是好几次约定的日期还没有。 我手里有他的债,现在找不到人,电话也打不通,家里找不到人,我该怎么办?

2020-05-20 17:1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一)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户口簿登记的为准),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在“借条”右下角由借款人亲自署上真名。签名等于确认“借条”上陈述的内容,没有签名,就等于没有确认,若借款人事后不认可,没有签名或签了假名很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二)“借条”最好能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
    (三)“借条”必须能清楚记述借贷的事实。内容表达不清,或数目不清,产生纠纷时,借款人又不认可,诉讼风险是很高的。借款数目最好能先用大写中文数字书写,然后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需要提醒的是,借款协议不同于借条。就是说,借款协议只能证明双方就借款达成了协议,但是是否将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还需要有借据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而借条则是借款已经发生的证明,因此,千万不要将借款协议作为借据使用,否则您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
  • 建议提起诉讼,胜诉后,申请执行,如果借款人仍不还款,要被上黑名单,坐不了飞机动车,住不到好旅店。一段时间后,借款人如果确实有钱,会主动还款。
  • 找不到人不要紧,只要能找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建议你尽快走法律程序,避免过了诉讼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