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09年应届毕业生,户口在天津,但在河北保定市上大学,现在在天津找到了一家民营小公司上班,正在试用期,邻近毕业,学校要求签订就业协议,但我所在公司说这里不给签合同,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只签就业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档案可否转出,转到天津市人才市场?就业协议是和公司签还是和人才市场签?需要什么手续?如果我协议合同都不签,能不能把档案转到人才市场?如果日后找到好单位,能否把档案从人才市场转到单位?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04 20:3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签就业协议,如果是用人单位方面不签,用人单位需要从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流程如何?  一般来说,应当严格按照以下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确定用人意向→毕业生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并签名→在双方在场情况下填写协议内容→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基本情况并盖章或接收单位及人事代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毕业生拿协议书回所在系盖章→交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鉴暑意见并盖章(交签证费)→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就业协议书送省教育主管部门签证、缴费并盖章→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协议书单位联和毕业生自存联返还单位和毕业生→编制就业计划→发放报到证。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细节: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6、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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