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来自贵州,我丈夫来自四川,我来自四川,来自四川,来自香港,来自香港。

2020-05-21 05:46: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证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户口可以进行直系亲属投靠,直系亲属是指被投靠的人父母、配偶、子女;  2,如果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允许的,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当地购房入户;  3,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实现就业后,以人才引进的方式迁移户口(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资质);  4,当事人具体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一、结婚后迁户口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二、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协议离婚后的户口迁移: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
    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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