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青岛XX的企业,在企业的情况下签了竞业协议,如今辞职企业让签离职承诺书。离职承诺书上带和竞业协议重合的內容,但沒有承诺赔偿。签离职承诺书是不是有法律法规实际效果?若辞职后企业一个月未发赔偿金,竞业协议是不是还可以觉得失效?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5-21 09:50: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你好,你与原来的公司签订了竞业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因此,原来的公司向你支付了补偿金,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应当是你与原来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向你支付的补偿金。
    3、所以,你是需要根据劳动合同中关于竞业协议的约定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
    4、如果你违反了竞业限制的义务,原来的公司是可以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的。
    5、但是,这需要原来的公司来承担举证责任的,来证明你是违反了竞业限制。
    6、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7、因此,根据以上的规定,如果竟业限制的期限超过了两年,你将不再受限制的。
  • 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
  • 看协议中的约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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