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0月12日合同到期后,公司给了我一份关于是否同意续约的清单,我签署了一份协议。但是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1月13日,我因为一个小问题被开除出公司,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赔偿,年底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21 10:40: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32条、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依照本法第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236条、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
    综上所述,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租赁物 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
  •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公司非法与你解除合同,需支付你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补偿金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一个月工资指的是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实发工资
  •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公司非法与你解除合同,需支付你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补偿金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一个月工资指的是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实发工资。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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