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别人求偿,法院告诉我们今年是调停年,我们进行了调停,一个月过去了,找不到人,通知我们立案了,又一个多月过去了,开庭时被告知案件成立,今年也没有发出判决书。 有这个吗

其它
2020-05-21 11:22: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因债务追讨起诉的原告,应该要明确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等。
  • 1 欠款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你们到法院起诉解决。但若是刑事诈骗,则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会受理。
    2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 发生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侦察后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民事赔偿部分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受害人也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合意的,可以不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和解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后需要经过以下程序才能开庭:
      
    1、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且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4、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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