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当时在一家私人公司的商店工作,但是那天下午我突然被告知xx商店与另一家商店合并,让我们在那家商店工作,但是那家商店是由另一家老板加入的,我们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他说如果我们不去那家商店,我们会做什么,他说如果我们退出,没有任何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21 12:4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自己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 如果仍在公司工作,则不存在补偿,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可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 依据劳动合同法应该给与补偿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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