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a,我和我的孩子母亲生了一个没有结婚证明的孩子,孩子六岁就逃走了,我可以和她交抚养费吗?

2020-05-21 13:4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同居关系存在、解除与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时,由于双方是同居关系,那么就不存在离婚,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另外,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到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对方承担小孩抚养费的一半。可以要求对方退还礼彩。
  • 您好: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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