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是父母共同拥有的。 因为是继母,父亲先去世的话有继承权吗?继母和我的父亲有女儿,所以想问问继母是否建立遗书家给女儿继承权。如果父亲建立遗书家的话,我是否有一半的继承权a.a

2020-05-21 14:0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看看,你那个妹妹是否属于其中的情况
  • 应当是有法定继承权的。
  • 如果没有遗嘱特别说明,对方是有继承权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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