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那里有房子,财产权,父亲,我妹妹和我的账户,现在我爸爸想卖房子,我们可以卖钱吗?如果我妹妹和我不让他卖,爸爸可以用执法吗?

2020-05-21 14:5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卖掉后,你和你的家人户口没有别处住房可以落户,就可以不要迁走,户口本不用变更,户籍处所仍然落在此房屋上。他人买到你的这处住房后,把户口迁到这处房子上,他带着以他(她)本人名字的房屋产权证在说明情况后,公安局户籍处会为他们另立户口本。
    并不影响你原来的户籍。另外考虑到孩子入学时学校可能要审验房产证购房日前等,你可以保留原房屋产权证一份(备用),到房管局挂失再补办一份用于卖出房屋时办理过户手续用。
    当然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时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证以你补办的为准了,原来那一份实际已经作废,只是应付孩子入学备用的。仅供参考,各地情况可能不太一样,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处,他们会详细解答的
  • 虽然房子登记于父亲名下,仍有母亲份额,如没有遗嘱,三位则是法定继承人,均有权要求继承法定份额。
  • 房子应当是你父母的,你母亲去世后,子女有继承权,你父无权一人处置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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