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2016.1.12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写女儿给他,房子给他,他给我一万元钱补偿。房子是婚前财产。现在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如何分?

离婚
2018-09-29 12:5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依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通常情况下,法律允许夫妻双方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应当依照下列原则进行: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给予补偿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愿意接受不平等的分割方式,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应当得到尊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