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年56岁,跟丈夫感情不和多年,近日因小事导致丈夫殴打我致伤,且他已向法院诉讼离婚,我已决定应诉且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问题需要咨询专业人员。我丈夫有固定收入,我是农民,在家抚养三个孩子成人,同时照顾家庭,但丈夫已有多年未给我生活费,且对我长期拳打脚踢,稍有不和就打我,打后就离家弃我不管不问,以前因子女小,我都忍了,现在我年龄大了,子女也已成人,我不想再挨打,他诉讼离婚我也同意,但我离婚后没有住处,也没有生活来源,不知能否申请丈夫扶助?同时家里有庄基一处,该如何分配?谢谢!

离婚
2018-09-29 13:0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子女在购买房子或自己建设房子的时候已经成年,也出了资金,应当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出孩子的那一部分,其余才是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离婚时孩子还未成年,或在建设该房子或购买该房子的时候,孩子还未成年,这个房子就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没有孩子的份额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感情破裂的夫妻,如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相关事宜,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