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和丈夫结婚一年多了,家是他父亲的名字,现在想给丈夫户口,如果以生意的形式过户口的话,就算不起我的名字,也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还有,如果先给儿子户口,后期取我的名字,这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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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以下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
2、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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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工伤赔偿金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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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车子属于共同财产。工伤赔偿款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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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