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父母
离婚
很久了,然后我嫁给了我的母亲,我的父亲再婚了,我的母亲带走了一个女儿,现在我的父亲死了,有一所房子,我的母亲最近也死了,房子要卖了,我想咨询一下,这所房子和我的母亲带来了女儿,我能得到多少比例。
离婚
2020-05-21 19:51: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有外遇属于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有悖于情理,但是不作为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主要依据。也就是说,当事人以对方出轨为由提出重新分割财产,不会获得法律的支持。
1、如果确实是
夫妻共同财产
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被继承人
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
法定继承
处理,
遗产继承顺序
,是指被
继承人
死亡后,
继承
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
婚姻法规
定,过错是指有
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
家庭暴力
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谓离婚过错
损害赔偿
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如果是调解的话,只要对方同意,怎么分都可以。如果调不成,法院判的话,因为婚外情,如果另一方没有法定的过错行为(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等),那么法院一般也会对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房子分法主要是一方取得房产,但给另一半补偿或将房产卖掉就所得钱财进行分配;对于剩余的存款一般一人一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