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独自在工厂呆了两个月,因为工作转移,不愿去上班,三天后,工厂要他不去,说你有自动分居,工资不给你一分钱,经过这几天的咨询,工厂承诺上个月支付,这个月工资根据矿工三天的工资,请问?

2020-05-21 20:2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具体可以详谈。
  • 按照你描述,建议一般最好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如果对方不愿支付工资的,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需要注意仲裁的诉讼时效,证据收集,按时出庭以及缴纳仲裁费用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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