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早年的家足够一间二手房,出售的房产还没有付清,我们的房子名字已经是我们的了,在他的房产之前,我们曾经为房产付款吗?

2020-05-22 01:3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售房子,过户税费具体如下:二手房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
    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只需交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
    1.8%左右。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注:以上只为房产过户的房管局及税局收取的费用,未含房产中介费、银行贷款费及小区房的住房维修基金等在内。
  • 只能算作共同财产了。
  •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我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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