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以前结婚是没有办结婚证,现在女儿5岁了,去年才办的结婚证,就是我现在跟老公感情不好,想离婚,女儿的户口怎样才能跟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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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两位合影证件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如果是再婚需要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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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方沟通,告诉她你对这件事情的苦恼,没有感情,而且双方的性格又不合适,我也看不出她喜欢你,连电话也不打,有这样的情侣吗?工作也不好好工作,估计以后成家了,也不会持家。
这样的婚姻以后也不会幸福啊,和女方多说说,两人感情上又不深,不存在谁亏欠谁,让女孩主动提出退婚最好。一`幸福的婚姻也建立在有一定经济基础下的,不然整天为柴米油盐烦的话,谈何幸福。
二`婚姻中难免有争吵,但是一定要坚持不管怎么吵,都尽量不要有隔夜仇!
三`婚姻中想要幸福,里面少不了双方的父母,把对方的父母当做自己的父母来爱,那样会为你的婚姻更有益,也对你以后的生活打基础。
四`要坚持彼此尊敬`谅解`站在对方角度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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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
同居期间
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
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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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