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安吉人,户口属于城镇户口,我男朋友是农村户口,他们那边马上要拆迁了,我们结婚后,我的户口能转到他们那边的农村户口吗,可以的话,要办哪些手续?

2018-09-29 18:2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屋和土地是两回事,不能放在一起讲;
    二、房屋可以自由买卖,若是城镇户口,购买城镇房屋可以获得产权,购买农村房屋无法进行产权登记,你所拥有的类似于使用权或者居住权
    三、土地的管理更好严格,城镇户口想去农村购买土地,基本不可能,但也要看这块土地的性质如何,是原屋主宅基地的话,你是不能购买的,是农村集体所有经济用地的话,你可以承包一定的年限,等等。
  • 女方为城镇户口,男方为农村户口,结婚后女方户口可迁到男方。可以办理夫妻投靠的,但是现在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不容易,因为牵扯到分地,需要男方户籍地村委会同意以后才可以落户口,不过一般都很难办下来。
      女方户口即使迁到男方处,但是女方是城市户口迁过去也成不了农业户口,户口性质上还是会注明“非农业户口”几个字;这是因为户口性质会牵涉到计划生育、福利补贴、社保政策等问题;
      现在的潮流是“非转农”,因为农业和非农这两种性质户口在上学、就业、征兵等方面已经没有区别了,但农业户口可以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补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也只限定是农业户口等等。
  • 按照国务院今年的政策,户口逐步一律为居民户口,所以不用担心了。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第3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公民,可以在该城市落户。  《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第3条第4款:在小城镇范围内居住的农民,土地已被征用,需要依法安置的,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有关农村落户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一、要切实保证公民居住的合法权益。对因与城镇职工、居民结婚,而被当地生产队擅自注销户口的,应即恢复户口。对被遣送回乡的长期流浪乞讨人员,已经注销户口的,注销地应给予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规定而迁往城镇的农村户口,虽办了迁移手续,而不能落户的“口袋户口”,迁出地应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今后凡迁往城镇的农村户口,迁出地必须凭城镇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迁移手续;没有“准迁证”的,不得擅自将农村户口迁往城镇,更不允许找任何借口将其户口强行注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