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8年5月,我开车与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的人受伤住院。 我为了赶快取车,在事故所承认了全部责任,付了20000元押金,警察说受伤出院了,调整,回家等等,至今没有消息,到医院听说受伤者出院了,我一直听说和我不解决,问怎么办才好。 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押金的使用是什么法规规定的?

2020-05-22 12:29:23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事故,交通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 一、交通事故处理押金怎么办  交通事故与交通违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与之相应的有不同的处理措施,违章交警有处罚权,可以罚款。而交通事故所扣押金,不同于罚款,其是处理事故所预交的费用,(如停车费,赔偿金等)事故处理完结应多退少补。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员工在和单位出现纠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都是有效的。因为劳动仲裁的时间限制为一年。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古语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的期限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有明文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 交通事故押金由交警部门根据伤者的诊断证明做出决定。押金只是一种保证的作用,不等于赔偿金,与最后的赔偿责任无关。交通事故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提车押金为什么要另一方同意:  在交通队交了事故押金就可以提车,不需要双方签字同意。  事故定责后,只要交警同意即可提车。一般来讲,假如责任比较明显(对方责任),在交一定数额的医疗费押金后交警才会同意车方取车。
    只要交警对该车检验、鉴定完毕后,就可以将车归还。  除非伤者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才能把你车扣在法院,等事故处理结束后提车。交警那儿只要车辆检定完毕就和通知车主取车了,交警不放车是违规的,不需要通知伤者就可放车了,让交警出具检车报告,三日内对方要保全的,不保全就要放车,如保全你就提供相应的担保,法院也放车的。
  • 劳动纠纷仲裁的时效或者说时间限制就是一年,也就是说你从离职后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你所申请的企业侵权行为也要是在一年内发生的,举例说明:你原想申请结清今年5月份的工资,但如果你是在次年6月份申请仲裁,那么判决时,那你5月份的工资是拿不回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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