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意外死亡,必须赔偿。 家有母亲,儿子未婚,女儿结婚生女儿。 结婚的女儿能给我分这笔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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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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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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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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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