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是这样的 我请问一下:前几年我家拆迁 我家分得两套房子 一套写了我爸妈名字 还有一套写了我弟弟的名字 由于我弟弟当时没有成年 所以用了我的身份证我的名字拿了另一套房子 如果我父母反悔要我把这套房子给我弟弟 那么他们需要经过我本人同意才可以给他吗

2018-09-29 19:2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分割,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房产一人一半 协商不成 您可以到法院起诉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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