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鄱阳县城的,我妻子是我们县一个农村的,我小孩明年出生,由于上班忙,又需要赶在工作日,所以我选择在2011年11月10日去农村办理《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下有图。 我们社区的妇女主任给了我一张表格《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让我去女方户口所在村和女方计生办盖章,(图中左面的两个空位盖章),而男方的村居委会的公章却没有盖章,到了农村后,先盖了她们村委会的公章,然后去她们农村的计生办盖章时得到提醒,由于男方审核意见(图中右面上方空位)没有公章所以不给盖章,最后无功而返。 回家后,我们在“男方单位户口所在居委会审核意见处”盖章后,左下方的计生办审核意见是不是一定要再女方农村计生办盖章? 我们社区的妇女主任说:“如果“图中左下方计生办审核意见”盖男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公章则将来小孩户口落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反之,如果“左下方计生办审核意见”盖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公章则将来小孩户口落在男方户口所在地。”是不是这样呢?有办理过的朋友告诉我啊!急 回答后还有分得啊!

2018-09-29 19:5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是否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你们领取了结婚证,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双方一起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不能协议离婚,需要起诉到法院,到底去哪个法院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信息才能告诉你准确的答案,实践中一般是去领取结婚证时居住地或者是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
  • 需要有孩子出生医学注明,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申请办理孩子户籍,《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一、办理再生育证的流程:   
    1、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在三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   
    2、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其他人员申请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在三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   
    二、办理需要的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根据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1﹚病残儿医学鉴定需市生殖健康中心鉴定证明。   ﹙2﹚批准收养的证明,收养前有无生育能力鉴定结果。   ﹙3﹚离婚证或判决书。   ﹙4﹚丧偶放须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5﹚双方为独生子女,必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农村男到独生子女家必须提供户口薄。   ﹙7﹚烈士证及烈士独子女父母光荣证,二等甲级以上伤残证件。   ﹙8﹚其他证件复印件。   ﹙9﹚女方近期免冠照片二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