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时,孩子是男人带来的,但我有权随时去看望孩子。 但是,孩子休息的时候接孩子玩了一天。 他们不管孩子,我都给他们家打了电话。 家人谁也没接电话。 我现在联系不上。 现在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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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具体协商时,应本着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原则进行,无法达成协议,引起纠纷的,探望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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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收集证据后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等处理。等等,如需进一步帮助,请致电联系或当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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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抓紧依法起诉,追回欠款,否则过了诉讼时效就麻烦了。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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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