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天津市XX进行了医疗人身损害赔偿鉴定,医学会存档专家鉴定意见与法院原告的鉴定意见书不一致,有所变更。 原告该怎么办?法院不支持重新鉴定。 我想咨询天津市XX的上级,但不知道医学会是谁负责。

2020-05-22 15:5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一)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二)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实行节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三)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四)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898年12月13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如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可以述说下详情,不知道什么案情,无法解答。。。。。
  • 医疗事故纠纷,申请医学会鉴定;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请司法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