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户口本原籍在福建,户口从大学毕业后,迁到公司(四川那边)。要结婚,户口问题怎么处理?

2018-09-29 23:2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夫妻双方的户口问题4大处理方式
    1、留着原地
    其实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我国的法律在离婚与户口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为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纠纷,一般来说是建议迁走户口的。
    2、迁回原籍
    不管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需要凭法院的判决书和离婚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相关手续,只要原户籍地同意,是可以把户口迁回原籍的。
    (也就是说,农村的出嫁女在离婚后,还是可以迁回原籍,属于集体成员可以获得土地)

    3、再婚后迁走
    如果获得离婚另一方同意,在离婚时将户口留在原地,再婚时直接迁去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也是可以的。
    如果短期内没有再婚的打算,为避免可能产生的麻烦,不建议采取这种处理方式。
    4、另立门户
    即离婚后其中一方既不把户口留在原处,也不把户口迁出所在地。因各地区规定不同,自行立户的条件也是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个人名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且符合当地户籍管理规定。
  • 领结婚证只用身份证不行吗,必须还要带户口本?户籍卡或者户籍证明也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已经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在校大学生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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